|
||
![]() 根据相关规定,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的粮食定义为“陈化粮”。检测大米是否“陈化”的主要检测指标为:脂肪酸值、粘度、品尝评分值和色泽气味。其中脂肪酸值、粘度、品尝评分值三项中有一项指标达到“陈化”规定的,即认定为“陈化粮”。 据有关专业的人介绍,陈化粮是指长期(3年以上)储藏,其黄曲霉菌(目前发现的最强致癌物质,280摄氏度高温下仍可存活,试验表明,其致癌所需要的时间最短为24周)超标,已不能直接作为口粮的粮食。国家规定,陈化粮只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向特定的饲料加工和酿造企业定向销售,并严格按规定进行使用,倒卖、平价转让、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陈化粮与人们通常所说的“次米”、“线米”、“隔年粮”不同,陈化粮需经过严格检测鉴定后,才能确定为陈化粮。 陈粮不是陈化粮,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通常把当年收获的粮食叫做新粮,把储存一年以上的粮食叫做陈粮。一般来说,在正常储存条件下,陈粮除风味、口感会降低外,其它品质指标与新粮差不多。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如果储存品质指标尚未达到陈化标准的,仍视为正常粮食。有些耐储粮种的陈粮品质比新粮更好,比如说储存2至3年的陈小麦,经过后熟作用其品质指标远远优于新小麦。因此,陈粮加工的成品粮是可完全放心食用的。 粮食陈化是一种自然现象。粮食是有生命的有机体,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特别是超过正常储存年限以后,粮食的内部结构逐渐松弛,酶活性降低,呼吸能力衰退,生活力减弱,这是粮食自身的生理、生化变化过程。粮食在储存期间即使是未发热、生虫、生霉,也任旧存在陈化的自然现象。粮食陈化现象表现在食用品质和使用品质下降,严重陈化时食味明显变差,酸度显著增加。国家制定的粮食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将陈化粮定义为:储存品质显而易见地下降,一般不宜直接作为口粮食用的稻谷、玉米、小麦,不包括成品粮。粮食是否能供人吃或作饮料,是以卫生标准来判定的。国家不允许陈化粮流入口口市场,是从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来考虑的,让陈化的粮食在没达到不能食用的程度之前即转移到制造洒精、饮料等非直接食用的用途方面,而不是因为陈化粮是有毒有害的粮食。 关于爆文化火爆推广招商服务企业合作友情链接在线客服人才招聘联系我们公示信息网络地图行业网址大全 版权所有火爆餐饮食材招商网【】Copy Right 2009-2025
本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
||